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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洱市林下经济种植发展与对策


  【摘 要】林下经济是当前我国林业发展过程中备受重视的经济模式。发展林下经济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,是促进绿色增长的迫切需要,是强化农业基础促进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。本文就普洱市林下经济发展相关问题作出了分析,以供同行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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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关键词】林下经济;发展;问题
  1.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
  普洱市地处云南省西南部,面积4.53万平方公里,山区面积占98.3%,是云南省面积最大的州(市)级行政区。普洱地处低纬山原区,北回归线横穿市境,全市海拔在317-3307米,年均气温15.3℃-20.2℃,年无霜期在315天以上,年降雨量1200-1500毫米,呈典型的南亚热带气候类型。享有“绿海明珠”的美誉,是云南省重点林区、重要的商品用材林基地和林产工业基地。全市现有林业用地面积327.8万公顷,占土地总面积的73.9%。在林业用地面积中,有林地面积293.08万公顷,占89.41%;疏林地面积0.7万公顷,占0.21%;灌木林地面积21.85万公顷,占6.67%;未成林林地面积5.8万公顷,占1.77%;无立木林地面积1.6万公顷,占0.49%,宜林地面积4.8万公顷,占1.46%。
  据林业部门统计,截止2012年底,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421万亩,占适宜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200万亩的35%,实现产值66.3亿元。其中,林下种植面积21万亩,实现产值31.8亿元;林下养殖面积285万亩,实现产值25亿元;林下采集加工面积68万亩,实现产值8.2亿元;森林景观利用面积47万亩,实现产值1.3亿元。林下经济共涉及农民0.8万多户,从业人员20多万人,林农来自林下经济的经营收入占年收入的一半以上。
  2.发展林下经济主要措施
  2.1多业并举、同步推进,产业规模逐步扩大
  各县(区)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农村工作、生态文明建设和重要抓手,多业产举、积极推进,全市初步形成了以林下种植、养殖、采集加工、森林旅游为重点的林下经济发展格局,产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,实现了绿色增长、生产了绿色产品。
  2.2长短结合、创新模式,林地经营步伐加快
  各县(区)坚持近期得利、长期得林以短养长、长短结合的方针,利用林业资源开展林地立体复合生产,推广了林菜、林药、林菌、林禽、林畜、林游等产业模式,进一步加快了林地经营步伐,使林业产业服务和生态功能得到拓展。
  2.3完善链条、密切联结,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增强
  各县(区)积极整合利用各类资源,不断创新林下经济的产业组织形式,通过林业经营大户等方式,经“公司+基地+农户”、“协会+农户”等模式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化经营,并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,龙头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。
  2.4市场引领、调整结构,绿色增长效果明显
  各县(区)积极围绕市场需求调整林下种养殖业结构,大力生产适销对路、效益突出的林下产品,初步探索走出了一条生态与农民增收良性互动的绿色发展之路,使农民不砍树能致富、大树底下好发财,得到了农民拥护、市场欢迎。
  3.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
  我市林下经济起步晚、时间短,总体来说还处于初始阶段,还没有走出“大资源与小产业”、“大市场与小生产”的困境,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难题。
  3.1认识不足
  部分干部群众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,特别是受传统木头经济的影响,更多的是想砍树卖钱、急功近利,对开发林地空间、扩宽拉长林地经营思考得不多。山区农民生产方式比较传统单一,缺少立体复合生产的经营思想。
  3.2层次较低
  全市林下经济问题规模较小,产业经济实力弱,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。产业链条较短,产品的深加工不够,基本停留在出卖原料的初级阶段,资源利用率较低。林下经济“特而不优、优而不大、大而不强”的状况未能根本改变。
  3.3扶持不力
  林下经济发展缺乏总体规划引导,产业布局零乱,发展方向不够明确,林下生产自生自灭、自产自销的现象突出。由于政策引导不够、资金投入不足,农户和企业发展林下经济受到限制,在做大规模、产品开发、拉长链条等方面止步不前。
  3.4市场不畅
  龙头辐射带动能力不强,农民市场化组织程度不高,参与市场单键有能力较弱。营销方式落后,多靠挑担上市、坐等外商、零星销售产品,产品效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。林下产品市场网络建设落后,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多,市场开拓能力不强,没有形成大的竞争优势。
  3.5技术薄弱
  林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力落后,科技普及率低,科技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支撑力不强。林下经济欠缺专项研究的科技力量,新产品研发能力低,产业关键性技术还有待突破。林下产品的生产加工及管理方式粗放,科技含量不高。
  4.加快普洱市林下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
  我市林下经济发展前景广阔、潜力巨大,应将其培育成为带动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新的经济增长点。
  4.1提高认识,摆上位置
 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“五位一体”的总体布局,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压力更加凸显,承受着城镇化、工业化进程所带来的社会压力也更大。云南在国家生态功能区划中被定为限制开发区域,成为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。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要走生态立省、环境优先的路子,建设天蓝、地绿、山青、水净的“美丽云南”。市委、政府坚持生态立市、绿色发展战略,提出了国家绿坚持生态立市、绿色发展战略,提出了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。面对机遇和挑战,如何充分挖掘林下资源潜能、引导好林农生产意愿、破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,发展林下经济是一个重要的选择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林下经济重要性的认识,切实摆上位置、完善政策措施、强化指导服务,推动全市林下经济从小打小闹、自生自灭向政策扶持、产业经营转变,努力实现林下经济科学发展、跨越发展。   4.2科学规划,选准模式
  在摸清自然条件、林地资源状况、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等基础上,把发展林下经济与转变发展方式、与城镇上山相结合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,科学制定林下经济发展与专项规划,分区域确定符合实际的产业而已和重点发展方向,指导林下产业健康有序发展。根据我市的资源特色、种养习惯和发展前景来看,要按照“林下种、林间养、林里采、林中游”的思路,重点发展林粮、林菜、林药、林茶、林咖、林果、林菌、林禽、林畜、林脂、林胶、林游等经营模式,促进农林牧各业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循环相生、协调发展,大力开发多样化、特色化和品质化的林下绿色产品,形成布局合理、优势明显、特点突出的林下产业发展格局。
  4.3完善政策,加大扶持
  从行政审批、税收优惠、金融信贷、龙头扶持、林地流转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,降低工商、林业等部门的各类准入门槛,鼓励企业、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开发。对符合国家、省规定的林下经济产品生产,应给予相关税收减免。搭建银企合作平台,扩大信贷规模,尽可能地减免相关评估手续和费用。开展林下经济政策保险,增强林下产业及专业合作组织,积极申报国家、省的扶持项目,并给予相关资金支持。加快集体林地流转经营步伐,着力提高林地流转的总量和水平。在不改变林地用途、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,除生态脆弱区、水源林地、公路沿线、水库周围、河道两边等重要地段的林地外,鼓励林地的林下资源进入市场有偿转让经营,国有商品林地的林下资源逐步开放经营管理权进行开发,提高林业综合效益。
  4.4创新机制,拓宽融资
  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,逐步建立起以投资为引导,企业、林农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。以招商融资。积极和引导资金雄厚、技术先进、信誉较好的大财团、林企业投资开发林下经济,形成大龙头带动大产业、大产业支撑大龙头的发展态势。以财政融资。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,建议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,对林下经济的产品生产给予资金补助,并建立龙头企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机制。以项目融资。积极争取国家、省有关项目资金支持,在用途不变、拨付渠道不变的前提下,加大对发改、财政、林业、农业、水利、科技等有关部门项目资金的整合,捆绑投向林下经济开发;发挥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、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,多渠道筹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,收取的育林基金、森林植被恢复费,重点用于林下经济发展项目。以信贷融资。建议成立林下经济贷款担保中心,积极开展林权抵押。林农水额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。以资源融资。引导林木、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把林下资源作为林业资产,以租赁、承包、转让、合资、合作等形式实行市场化动作,充分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建设。
  4.5培育龙头,开拓市场
  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,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技术、资金、市场、品牌等优势,以“公司+基地+农户”等经营模式,加快林下经济产业化发展步伐;建立和完善“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”的得奖分配机制,进一步密切农业关系、完善链条联结;鼓励龙头企业搞精深加工,拉长、加宽、增厚林下产业链,精心培育一批林下经济特色品牌,加大林下产品的原产地申报、商标注册和无公害产品认证力度。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,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发组织水平,形成市场连接合作经济组织、合作经济组织连接生产基地、市场基地连接农民的发展格局。加强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,培养一批潜力大、效益好、带动强的林业大户、种养大户经营大户,着力培育新兴的市场主体。建设一批产品特色鲜明、比较优势突出、基础设施完备、信息技术先进、质量检测可靠、具有高效集散能力的林下产品专业批发市场;建立面向全省、全国的林下产品市场营销网络体系,积极开展直销、代理配送、连锁专卖、网上交易等方式,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。
  4.6强化科技,完善服务
  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,完善基层林下经济科技服务网络,为农民提供生产加工技术等服务。制定林下经济的相关操作规程,引导农民规范、标准地从事林下经营活动。完善农民、企业、科研院和技术推广单位的科研合作机制,形成产、学、研、推四位一体的林下经济科技服务体系,加快良种选育、病虫害防治、森林防火、林产品加工、储藏保鲜等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、转化和科技成果推广步伐。加大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力度,促进林地经营都和农民熟练掌握林下经济专业生产技能。加强林下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,形成以国家标准为主体、行业标准为支撑、地方标准为补充,覆盖主要林下产品前产、产中、产后全过程的标准体系,保障林下经济产品质量安全。推进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,为农民提供林权评估、交易、融资等服务。
  4.7加大宣传,氛围
  充分利用电视、广播、网络、手机短信、简报、宣传栏、板报等宣传手段,大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的重大意义,进一步提高干部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性认识,使其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加大对发展林下经济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技术的宣传力度,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上级政策、熟悉政策界限、明白操作规程,做到政策深入人心、技术熟练掌握。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,通过采取开设专家讲座、典型示范、科普展示、参观考察等方式开展经验交流,调动农民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把发展林下经济的政策号召转化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。广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的先进典型,及时推广他们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让群众学有榜样、赶有标杆、干有盼头,营造全社会合力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深厚氛围。
  5.结束词
  林下经济的发展,是促进农村发展、农民增收的一种重要方式,它能起到近期得利、长期得林、远近结合、以短补长、协调发展的产业化效应,使林业产业从单纯利用林产资源转向林产和林地资源结合利用,大大延伸了林业产业化的内涵,是生态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综合体现,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空间。 [科]
  【参考文献】
  [1]李金海,史亚军.林下经济理论与实践[M].北京:中国林业出版社,2009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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